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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所持1.06亿股被司法划转盈方微称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2018年5月15日  18:26:50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570人次

两次流拍后,盈方微(000670,SZ)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

盈方微5月14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当日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0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1%)被分别交付给华融证券和东方证券抵偿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被划转股份占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约一半比例,被划转后,市场也颇为关注盈方微控制权和经营会受到哪些影响?

划转股份尚未解除限售

据盈方微公告,公司5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函告。根据函告,盈方微电子同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盈方微电子持有的3725.96万股、6900万股盈方微股票分别作价16960.56万元、31408.8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和东方证券抵偿债务。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和东方证券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可持此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那么,获得盈方微股票后,华融证券和东方证券是否有处置计划,这件事对公司经营又有什么影响?5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上市公司并发送了采访函。上市公司方面回复称,目前公司并未知悉东方证券和华融证券对其所持股票的处置计划,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相关业务推进并未受此次股权结构变动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盈方微公告同时表示,本次划转的1.06亿股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原定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上述股份虽已限售期满,但因原持股方盈方微电子尚未履行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承诺期限至2018年7月15日),目前尚不符合申请解除限售的条件,最终能否解除限售需以监管部门意见为准。

盈方微称,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应由受让方东方证券及华融证券承接,承诺无法被承接的,应履行法定程序变更或豁免,最终能否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程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实控人持股全部被冻结

查询公告可知,盈方微电子与华融证券和东方证券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件此前已进入执行阶段。也因此,盈方微电子所持1.06亿股公司股份,已连续两次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但均以流拍告终。

根据公告,此次权益变动后,盈方微电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25.92%减少至12.91%;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45%;华融证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56%。

记者注意到,按照上述股权结构,东方证券将晋级盈方微第二大股东,且与第一大股东盈方微电子持股比例仅差距4.46%。如此一来,公司的控制权是否会有变化?

对此,盈方微公告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盈方微电子,实际控制人为陈志成。不过,盈方微同时表示,盈方微电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已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多次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仍存在继续被司法强制划转而导致其丧失对公司控制权的可能性。

5月14日晚间,盈方微还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股份划转抵偿债务后,东方证券及华融证券仍保有继续向盈方微电子追缴剩余债务的权利;此外,2018年2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因涉嫌票据诈骗罪,被甘肃省公安厅执行逮捕,截至本公告日,该事件仍在调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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