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5月17日晚发布公告,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宏达股份2017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下属金鼎铅锌矿涉及未决诉讼事项案情复杂,且对公司影响重大。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金鼎锌业的生产经营是否稳定,公司是否仍主导金鼎锌业的经营管理,若败诉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何种不利影响。
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其中,对四川信托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了投资收益2.059亿元。根据前期公司受让宏达集团持有四川信托股权时的业绩承诺,四川信托2017年度应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3.93亿元,但实际净利润数为11.22亿元,宏达集团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812万元。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宏达集团是否已履行补偿承诺;四川信托2015年及2017年均未达到前期承诺业绩,前期业绩承诺是否合理审慎。
年报显示,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亿元,与盈利情况出现背离。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采购及销售政策,分析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盈利情况出现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上交所针对公司2017年各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产能利用率较低、在产品账面余额过高、锌产品库存大幅上升等情况进行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