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消息,近日诚昊启元(870724)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8年11月5日收到董事、财务总监于景丽递交的辞职报告。于景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据了解,于景丽不持有诚昊启元股份,于景丽因个人原因,于2017年11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的职务。
于景丽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
诚昊启元表示于景丽辞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于景丽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聘任新的董事及财务总监,在新任董事任职前,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据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诚昊启元主要面向蒙古国、内蒙古以及华北地区市场特定客户,以载货汽车为主要运输工具,从事煤炭、焦炭、铁粉等货物国内道路运输、国际道路运输以及代理报关、国际贸易、煤炭自营等业务。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2.8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1-07/1541583246_24038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