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消息,华新能源(834368)近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股转系统出具了警示函,这是今年10月以来华新能源第二次收到股转系统出具的监管措施决定。
相关公告显示,华新能源披露2017年年报时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即公司在董事未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亦未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情况下,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年报。
并且,2018年5月2日,华新能源因2017年年报披露问题暂停股票转让。
但华新能源在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中,给出的股票暂停转让原因为“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华新能源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未如实说明股票被暂停转让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这是今年10月以来,华新能源第二次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股转系统的处罚。
上一次因公司未在2018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第二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被股转系统出具了自律监管措施。
华新能源主要从事工业余热余压发电的工程设计、技术服务以及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等业务。半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净利润下滑了38%,2018上半年净利润下滑了近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