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消息,阳光中科(838982)股东许新湖于2019年04月11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1095万股,股份减少5%,当前持股比例为20%。
据了解,2019年04月11日阳光中科股东许新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1095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许新湖持股25%,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0%。
据了解,本次权益变动是许新湖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流通股,不涉及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新湖,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学学历。曾任晋江市威龙皮草时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晋江市德泰皮草有限公司董事长、阳光大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阳光大地创富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晋江市英林大新皮革时装有限公司经理、晋江市英林新湖时装有限公司监事、阳光大地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阳光大地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阳光大地(福建)新能源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南安佰裕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恩特瑞斯、恒普光伏和盛普光伏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福建省太阳能光伏商会会长、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协会副会长、泉州市信息产业协会副会长、泉州企业技术创新协会副会长。
据资料显示,阳光中科主要从事晶硅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建设与经营业务。2018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6.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6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2.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79%。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4-11/1554974558_84728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