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现金贷狂欢的一年,同时也是催收机构狂欢的一年。然而狂欢过后,现金贷行业内问题集中爆发,随后,监管部门连发加急令,监管风暴随之刮起。
12月初,《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称,上海监管部门近日又下发了《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监管细则征求意见。
其中,不良资产催收不得外包是监管重点强调的问题,也是最具争议的一点。
有人说:“老赖这下该鼓掌相庆了吧!不强制催收,不外包催收,这简直是变相做老赖们的保护盾啊!”
也有人表示:“今年雷了那么多的平台,投资人损失数以亿计,惨烈程度比老赖高几十万倍,怎么不见出来监督老赖?怎么不尽快把老赖公开到征信系统?”
就在今年,现金贷、暴力催收频上头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催收人员威胁家人、不还就泼油漆、裸照威胁、艾滋病催收、还有轰动一时的辱母杀人案,催收相关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大多数多数机构为了利益打着催收的旗号做着不专业的事情,使得整个催收行业变得乌烟瘴气。以至于在不少人眼中,催收就等于暴力、油漆、裸照等,催收人员都是“光头壮汉、身上有纹身或者疤痕、脖子带大金链、满嘴脏话”的形象。
针对催收的相关文件也已于今年出炉,5月4日,深圳市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著名的十条禁令,包括一天内联系借款人不得超过3次、严禁损害借款人名誉(如在亲属或同学群中公布借款人逾期信息)、严禁侮辱借款人(如张贴大字报或条幅)、严禁向借款人和担保人之外的第三方进行催收、严禁在8:00~21:00之外的非正常时段进行催收等。
5月8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中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等词语做了明确界定,进一步强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了解,催收外包有效减轻金融机构的声誉风险和操作风险,于2002年前后随着信用卡业务发展而兴起,逐步被各类信用类金融机构接受。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4000多家涉及催收业务的公司,仅上海就有300多家,产业链涵盖传统催收、不良处置撮合、法律咨询等不同节点。
催收可以说是平台放贷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取缔催收等同于摧毁整个放贷生态。此次上海监管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不仅让催收机构犯难,对于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现金贷平台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之前催收对于平台来说人力成本太高,一般会找外包公司帮忙催收,根据催回的比例和时间,给予外包公司一定费用。
催收如果不能外包,平台不仅得花时间和财力去合规,还得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自建催收团队,然而新规落地后就立即转向依靠自身完成风险管理,恐怕很多平台的能力尚不能到位。
如果平台催收不能外包,要么是增加成本做赔本的买卖,要么是将压力转向风控。为了生存平台可能会将成本转嫁给客户,形成一个死循环。
每日金融认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越来越透明,社会诚信体系正在加速构建。失信的人,将会付出越来越多的代价。
上海监管部门为了减小外部风险,强调催收业务不得外包。平台应当自建催收队伍,在管理上力争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可以借助AI的力量进行催收,减少对人工的依赖。毕竟只有催收好了,放贷生态才会好,普惠金融才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