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后,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简称《整治方案》,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消息,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8日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称,近年来,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提高金融服务普惠性、改善金融服务质效和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资质审批不严、越权审批、高利放贷、暴力催收、非法经营等问题,潜藏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
本次整治工作目标为,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规则和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全面覆盖和风险有效防控。
排查和整治重点11个领域
(一)严格管理审批权限。
(二)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
(三)股权管理。
(四)表内融资。
(五)资产证券化等融资。
(六)综合实际利率。
(七)贷款管理和催收行为。
(八)贷款范围。
(九)业务合作。
(十)信息安全。
(十一)非法经营。
此整治会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摸底,所剩的时间仅仅一个半月时间了。
而在整治上有两点被再次化为重点:
综合实际利率:将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借款成本与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为综合实际利率,并折算为年化形式。排查综合实际利率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
是否存在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或设定高额逾期利息、带纳金、罚息等行为。综合实际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以及逾期处理等关键信息是否在事前向借款人全面、充分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贷款管理和催收行为:排查是否建立较为完善的网络小额贷款风险控制体系,即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从借款人身份识别到贷款本息收回的全流程风控体系。
是否充分评估和持续关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综合实际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是否诱导借款人超过自身可负担能力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是否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和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