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晚间,*ST巴士(002188)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未按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等问题,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ST巴士存在未按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等问题。*ST巴士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条、四十五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责令*ST巴士及时修正并披露2017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业绩。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展开自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浙江证监局同时指出,*ST巴士董事长周鑫、时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王献蜀、时任副总经理吴旻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准确、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ST巴士时任董事会秘书蒋中瀚、巴士科技财务总监林盼东对公司定期报告业绩披露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周鑫、王献蜀、蒋中瀚、吴旻、林盼东予以警示。
同日晚间,*ST巴士还披露了公司第二大股东中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麦控股”)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2017年12月中麦控股将持有的600万股*ST巴士股票质押给浙江海洋力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34.1115万股*ST巴士股票质押给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中麦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份锁定的承诺。对此,浙江证监局责令中麦控股作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