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宁波银监局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万恩平,该分行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违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产计划,以投资代替贴现;信贷资产分类不准确等违法违规事实。
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罚款人民币2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