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不少人选择了站到观望态度的队伍里,先租上几年的房子,等待房价合适时择机出手。在此环境下,不少人选择了长期租房、静观其变的策略。但是,受外界影响,部分租户想要一连在一个地方居住几年的计划不得不生变。
前不久,法院的突然出现,搅乱了李女士原本平静安逸的生活。“我承租了一套住房,当初在签订合同时也没看清该房房东已经抵押给了银行。在约定的两年承租期内,突然法院下通知要我迁出该房屋,理由是银行已通过法院实现抵押权,房屋现在归银行所有了。”李女士倍感无奈地描述着自己的遭遇。
不难看出,李女士和银行都是这场事件中的受害者。但是,在此情况下,双方势必会对房屋主动权的占据有所争夺。而究竟哪一方更站上峰,还要看原房主与哪一方先签订了合同。也就是说,房产抵押设立在前,租赁合同签订在后,如果法院最终强制拍卖这套房产而新房东又不愿意和杨女士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那李女士只能无条件搬出。
但是,李女士以此蒙受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呢?如果在房东无法证明租房时已经书面告知李女士房产抵押情况,那么李女士的损失无可厚非应向原房东索赔。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如果租客在明知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下,仍执意租下房屋,那么以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应由租客自己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最后,168炒股金融网贷款专家需要特别提醒,那些追求有稳固居住环境的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详细审查房东出具的房产证原件,查看有无设立抵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