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沾化的张先生在东风本田鸿达4S店内定购了一辆汽车,交付定金后,因贷款没有办理下来,于是想要4S店退回5000元定金,但该店销售顾问称非公司原因导致无法购车的情况,定金不退。律师表示:如果购车之前双方对于定金签订了合同,应遵照合同约定。“我想购买一辆车,就从东风本田鸿达4S店车看好了本田思域,车款一共是157800元,当时4S店要求我交了5000元的定金。但之后我们去建设银行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时,因为我不是我们单位正式员工,所以贷款手续没办理成功。于是,我到4S店把情况跟他们一说,想把定金退回来,但得到的答复是,定金不能退。”张先生告诉记者,同时对4S店的做法表示不能接受。
记者来到东风本田鸿达4S店了解情况。在和当时负责卖给张先生汽车的销售顾问王女士沟通后,她告诉记者:“对于此事她们也是正在和客户协商。当时张先生交付定金之前我跟他说过,非公司原因导致的不能购车,定金是不退的。现在他的贷款是因为个人原因办不下来,我们这边也在给他想办法,比如推荐他用我们公司推出的东风金融业务,也是负责办理购车贷款的,虽然比建行贷款多3000多元的利息,但时间快,一周左右就可以提车。他不同意,我们又说如果他用他妻子的名字贷款,建行是可以办理的,但同样被他拒绝了,就是要求我们退回定金。”王女士说,因为之前有合同,还有公司都已经把张先生的车从厂家进到了店里,也是需要成本的,所以定金不能退。
在王小姐拿来的合同上,记者看到张先生购车日期为5月14日,单据上标明一项为:“非公司原因定金不退”字样,在旁边有张先生的签字。“因为我们公司也有规定,这是非公司原因导致的不能购车,所以我们只能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理。”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海心律师事务所耿海滢律师。耿律师介绍说:“如果购车之前双方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就应该遵照合同约定。此事中,购买人已经在合同上签字,就表示认可了该约定,合同是有效的。所以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把条款看清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