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刷卡透支消费已经成为年轻人的时尚消费观念,各家银行也使出浑身解数大力推销信用卡,一人拥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现象很普遍。信用卡透支一时爽,有的年轻人甚至用信用卡消费拆东墙补西墙,纷纷成为“卡奴”。但很多人只享受了透支过程,却不了解透支后的欠款惩罚规则。你对信用卡欠款规则了解多少?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6年前,陈先生透支了信用卡900多元,陈先生在2007年最后一次消费后,一共欠银行967元。直到2010年,包括滞纳金和欠款利息在内,他总共欠款2000余元。从2011年开始,他的欠款额开始“飞速”增长,到如今变成了1.9万余元。欠款利息是复利计算,滞纳金跟欠款总额有关。当欠款额达到1万以上,滞纳金会直接变成最高额500元。
更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逾期还款,信用记录就会受损,5年之内可能都办不了贷款。欠款严重的会上银行黑名单,以后金融业务就几乎无法开展了。
信用卡如果到期 记得确认失效
尽管不少信用卡章程约定,信用卡到期后应自动失效,但仍有一些银行所发放的信用卡,到期后仍未停用,给持卡人带来经济安全隐患,既可能卡片遗弃后被他人拾获用来盗刷,也可能发生“继续产生年费”、“产生利息造成欠费”等情况。这种情况,属于银行管理不善,应为持卡人因信用卡到期后产生的欠费买单。
但是,要提醒持卡人的是,为防止出现这类麻烦,最好在卡片到期时,记得向发卡银行确认一下,信用卡是否已经失效,并将到期信用卡的磁条剪毁。
有不良信用记录 先别急着销卡
一般情况下,信用卡一旦收卡,以及办理完销户手续,卡内就不会再产生任何费用。但要提醒持卡人,销户切忌“鲁莽”。
通常银行会清查、保留最近两年以内的用户个人信用信息。如果在销户前就已存在不良记录,信息会一直处于置顶、显著位置的状态,容易被银行作为参考依据。遇到这种情况,建议继续使用信用卡,并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用好的记录渐渐累积,将曾经的不良记录压缩到角落,直到其退出近两年的信息记录。
账户冻结挂失 不代表不用还款
因产生年费形成的不良记录,原则上属于首次记录,是可以申请记录消除的。除此之外,账户的冻结、挂失等情况不能成为免责条件。
提示持卡人,要对正在使用的信用卡进行冻结、挂失等操作时,若卡内仍有欠款需要偿还,同样要在还款日之前,继续还款直至还清。若这期间内造成的拖欠行为,也会被申请录入为不良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