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骗子制作假证件,用租来的房子做抵押,找贷款公司借款。1月20日,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处两人3年缓刑。
黄陂女子刘某,今年43岁,自从迷上赌博后,债台高筑,还卖了家里的房子,和家人也疏远了,在亲友那里也借不来钱。
刘某找到朋友任某,提议以任某的名义出面借钱。任某本身做月嫂,收入挺高,长相漂亮,不想找别人借钱。刘某承诺按照四六分成,任某动心了。
去年6月5日,刘某办了一张名为曾丽的假身份证,在洪山区金鹤园小区租下了房主曾女士的房子。次日,由任某出面,伪造了曾女士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水电费清单,将租下的房子作抵押,向贷款公司的刘先生和郭某分别借钱10万元、4.4万元。
受害人刘先生说,他还去抵押房子专门看过水电费清单,发现房子确实是曾女士所有。后来,曾女士迟迟不还利息,他就去房子找人。在守候多天后,刘先生终于忍耐不住准备撬门进屋,房主曾女士刚好回家撞见。两人一沟通,这才发现被耍了。
审案法官董菲介绍,审理期间刘某退赃9.8万元,任某退赃4.6万元,有酌定从轻情节,所以各从轻判处三年缓刑,各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