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 公司系经电光有限股东会同意,以电光有限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17,255,088.29元,按照 1:0.50631726 比例折合为股本总额 11,000 万股 , 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1,000 万元。 |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831 号文批准,在原深圳市物业发展总公司的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附属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商品楼宇的建筑、管理,房屋租赁,建设监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