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配股权?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投资者在认购配股前需详细阅读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了解配股缴款的具体时间、认购办法等内容。
问:
前一时间,我买了金牛实业300股,该股实施配股,我没有参与配股,后来我才发现我的账户里多了53股“金牛配股”,这是怎么回事?我怎样才能卖了呢﹖读者刘先生
答:
该53股是你持有金牛实业300股的配股权,该股以2000年12月14日为股权登记日,按10:1.765的比例进行配股,配股价为12元/股。你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持有该股,享有53股配股权(300×1.765/10=53)。你在该股缴款期(2000年12月15日至2000年12月28日)的任何一天的交易时间内,帐户内有足额配股款,就可以通过委托卖出配股权进行配股。如今,该股的配股权已过期。作为配股权的记录,营业部通常会保留一段时间后予以消除。
如何参与配股?
社会公众股东可在认购期间,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沪市到各自指定交易的券商处,深市到托管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同时要保证资金帐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投资者可通过当面委托的方式,也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多种方式认购,其委托方式和买卖股票一样。
投资者可多次申报认购,但每个申报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最多不超过其可配股数量。当然,投资者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认购配售部分或全部。
认购配股是“买入”,还是“卖出”?
深市的配股认购,在交易所电脑系统设置中,其买卖方向是“买入”;沪市的配卖出配股权,获得股票,而非一些投资者所理解的配股是付出了钱,理应为“买入”的错误想法。
在操作上,上证所代理配股主承销商在集合竞价一开市,就以配股价大量申报买入配股权,和投资者打进的“卖出”相配对。如果投资者配股申报误敲成“买入”委托,直接进入上证所电脑主机,因为申报时间往往滞后于主承销商的大笔买单,自然成交的可能性极小,即使配股申报成交的话,因其买卖方向搞错,配股缴款仍是失败的,该投资者必须在第二个交易日以“反向操作”方式“双倍卖出”委托,方能正常配股缴款。
何谓“反向操作”以及“双倍卖出”委托呢?现在可以举个例子来加以说明∶某投资者参加配股缴款时,误敲成“买入”1000股,若及时发现可在第二个交易日(仍在配股缴款期内)申报“卖出”2000股即可,将原来误操作的“买入”委托纠正为“卖出”委托,这就叫“反向操作”,将原来错误申报的1000股配股,以正确申报方向委托“卖出”2000股,这就叫“双倍卖出”,若该投资者只是“反向操作”,而没有进行“双倍卖出”委托的话,配股缴款仍是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