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刚才看到一个关于债权人转移财产的题目,想请教下各位题目是这样的:某债务人在债权到期前,以赠与的形式转移了名下部分财产给亲属。但是他目前所拥有的财产仍然能够清偿债务(但是该财产属于不动产,并且是并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也就是说债务人仅持有该房产的房产登记证,待交付后才能领取产权证),那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呢?为什么。谢谢各位的回答。
专家回答:不能起诉撤销赠与。
既然债务人剩余财产仍然能够清偿债务,就不存在危害债权人债权的情形,也就是说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尚未成就。再加上,债权尚未到期,在债务人仍有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不应受到侵害。即不能滥用撤销权侵害债务人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