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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邦科技)丹邦科技: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9月6日  23:51:58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995人次

网友提问:

丹邦科技(002618)

公告日期:2018-09-06 公告编号:2018-001 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拟减持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侬公司”)目前持有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科技”)33,835,053股(占丹邦科技总股本比例6.1749%),为丹邦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丹侬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丹邦科技股份不超过19,821,321股(占丹邦科技总股本比例3.6176%),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一、持股情况概述截至本公告日,丹侬公司为丹邦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丹邦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3,835,053股,占丹邦科技总股份的6.1749%。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丹邦科技,证 券代码:0026182.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3.减持股份的来源:丹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丹侬公司持有的股份 及各年度分红配股转增的股份。4.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9,821,321股,即不超过丹邦科技总股本的 3.6176%。5.计划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网友回复

我心飞翔5888:

涨停

nb5338:

明天跌停了

程24:

哈哈哈……难怪今天机构都跑了,TMD机构的信息太灵通了,散户信息闭塞啊!又让散户接盘,艹

股友uhT0pp:

丹侬减持就减持吧,本来就有俩股东已经从公司早辞职了,迟早要减持的。

冬冬tx7ss7:

明天接受考验了

物稀为贵888:

散户不多了

ERIC15:

丹浓一直在减持

這喔愛:

老2就不是个东西

喜欢吃韭菜苔:

大股东 丹邦控股增持就行了!!!!!!!!

喜欢吃韭菜苔: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359.80 28.03 A股 其他 未变

物稀为贵888:

高位利空哎看看杨杰科技

股友Q0afIK:

都明白了吧,吹个世界第一把股价搞上去,然后减持,都是套路啊

股友YXilPE:

一个季度卖1%,这次减持要卖一年

江南会:

丹侬科技要减持,公司一直没同意,丹侬科技的大股东也没同意,二股东三股东对丹邦科技一无所知,反正就是要减持,看能不能减成功吧,估计还会有官司打,法律上肯定刘文魁占优,毕竟是持股50%。12块左右就违规减了一部分,早就消化的信息。

股友McqjQi:

有种明天别跑

江南会:

持有一年多了怎么可能走SB

青蛙股神:

估计是减了发现大股东真做出东西来了,想打压一下捡回来?

股友McqjQi:

看你明天吃跌板还yy不

江南会:

不是,那两个人就是想减持,争股份,10块也会减,5块也会减,减到手才是钱,要不就是数字。

江南会:

去年15跌到8.6都没出呢

青蛙股神:

是这个道理,只恨老刘当初太念旧情,仅仅因为创业初期给了100万元借款,就换了上市公司这么多股权,还不满足,唉,这些减持的人当初说好了一起创业,结果上市后就离职了。。。。。。

抄袭情绪:

减持是件好事!

吹开浮云0923:

哪个市场不一样,非得要用这个名称持股么?换个马夹,也许持股更多,也许是和某人联手打压股价吧!股市中阳谋与阴谋太多!

东财网友34095...:

讲故事 割韭菜 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去买股票

zys狼:

最后的利空了,减持后,除大股东外,再也没有持股5%以上的股东了。

浦东雷东多:

有啥背景?介绍一下

小猎豹AK47:

刘文魁为公司在职高管,如果减持1982万股,相当于刘文魁这个高管在职期间一年减持超过50%,但减持规定是高管一年内减持不超过25%,这样的间接减持算违规吗?另外,刘文魁真的答应减持吗?要知道之前刘文魁一直反对减持公司股份的,不然也不会把但侬科技科技的另外两位股东告上法庭。

股友uhT0pp:

这里面绝对有潜在利好

用户5976456892:

刘文魁为公司在职高管,如果减持1982万股,相当于刘文魁这个高管在职期间一年减持超过50%,但减持规定是高管一年内减持不超过25%,这样的间接减持算违规吗?另外,刘文魁真的答应减持吗?要知道之前刘文魁一直反对减持公司股份的,不然也不会把但侬科技科技的另外两位股东告上法庭。 既然是违规,就应该打电话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查一查,合法吗?查一查,合法吗?查一查,合法吗?

用户5976456892:

证券交易所,应该让违法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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