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华峰氨纶)华峰氨纶: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华峰氨纶)华峰氨纶: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2020年7月29日  8:13:18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8人次
股友资讯
发表于 华峰氨纶(002064)
华峰氨纶: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0-07-2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1、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56 号文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符合条件的部分客户、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20年6月30日,合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46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76%。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报告期内,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蒋高明、朱勤、赵敏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7 月 28 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