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东方盛虹:公司章程
2020年7月31日 10:39:42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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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公司章程
公告日期:2020-07-3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Ltd.章 程(经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二○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 董事会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 董事会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第一节 通知第二节 公告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71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设立时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现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04043818X)。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4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35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00 万股(A 股),于 2000 年 5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Ltd.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 73 号邮政编码:215228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34,863,866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或与上述人员履行相同或相似职务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国际惯例和规范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同时为全体股东提供最大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资产经营,纺织原料、针纺织品、聚酯(PET)生产、销售,仓储,蒸汽供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技术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企业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
公路货运(限指定的分支机构经营),热电生产、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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