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烽火电子: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2020年7月31日 9:46:40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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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
公告日期:2020-07-30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筒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投予及解除限售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筒称“公司”)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2.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解除限售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3.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及考核等级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原 79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回购其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883 万股;69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B、C”级,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 100%可解除限售;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D”级,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 50%可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满足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4.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73名激励对象办理23.827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0 年 7 月 29 日附件:已解除限 本次可解 本次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获授的限制 售的股票 除限售的 售时回购注 限售的限制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数量(万 限制性股 销的限制性 性股票数量(万股) 股) 票数量(万 股票数量 (万股)股) (万股)刘平 核心骨干员工 1.1130 0 0.3785 0.7345刘佳楠 核心骨干员工 0.9540 0 0.3244 0.6296孙帅 核心骨干员工 0.9540 0 0.1622 0.1622 0.6296刘天宇 核心骨干员工 0.9540 0 0.3244 0.6296王文阳 核心骨干员工 1.1130 0 0.3785 0.7345陈思瑶 核心骨干员工 1.1130 0 0.3785 0.7345田沛 核心骨干员工 1.1130 0 0.3785 0.7345周志为 核心骨干员工 1.1130 0 0.3785 0.7345李奇 核心骨干员工 1.1130 0 0.3785 0.7345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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