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易事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8月12日 7:59:00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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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2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0-08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0年8月11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4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时小莉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股票期权的 123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8 月 11日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84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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