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特发信息:关于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0年8月25日 9:45:58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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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关于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0—67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数据科技”或“乙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合称“深圳移动”或“甲方”)均为各自所在领域的优势企业,拥有良好的商誉和丰富的资源。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为发挥双方在产业领域上的协同性和互补性,经友好协商,于近日签署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5425180法定代表人:周忠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0 号中国移动深圳信息大厦经营: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深圳移动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近三年未与深圳移动发生类似交易。
深圳移动是中国三大通信服务供应商之一的“中国移动”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移动是全球网络和客户规模最大、盈利能力领先、市值排名位居前列的世界级电信运营商,拥有等同于中国国家主权评级的债信评级,因此,公司认为深圳移动综合实力雄厚,信誉度优良,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合作双方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乙方: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二)合作内容1、打造一流数据中心双方将结合在 IDC 方面的资源、技术、团队,开展 IDC 机房合作共建,乙方拟在深圳市龙华区龙观东路西侧建设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 IDC 项目”),乙方将按照符合甲方要求的行业最新数据建设标准建设本 IDC 项目,规模不少于4000 个 8kw 机架,以定制建设和服务的方式提供给单一的互联网头部企业客户使用。
2、建立 5G 智慧园区双方成立 5G 智慧园区领导小组,统筹智慧园区建设,并负责协同设计院、其他合作方等,对本 IDC 智慧园区的总控中心及机房工程、信息基础设施、管控基础设施、园区管理平台等进行资源整合和优化,实现数据中心智能化管理,共同打造 5G 智慧园区。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电信运营商,对本 IDC 项目拥有相对于其他电信运营商的排他性、唯一性合作权。
乙方不得将本 IDC 项目资源提供给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电信运营商。
2、在乙方为本 IDC 项目取得正式的项目批复后,甲方需承担本 IDC 项目对互联网头部企业客户的营销工作。
3、甲方需为本 IDC 园区提供基础网络覆盖。
乙方需按照和甲方一起共同对入驻客户的承诺,及时投产和交付符合客户定制要求的数据中心机房。
4、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相关网络建设,促进 5G 智慧园区的快速落地。
(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议具有终局效力。
3、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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