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知识 >> 贷款 >> 云南德宏5女子非法集资6.8亿 主犯获无期

云南德宏5女子非法集资6.8亿 主犯获无期

2018年7月8日  22:01:34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968人次

  2012年12月12日从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德宏州5女子8年内非法集资6.8亿元人民币一案已作出一审判决,受审主犯获无期,一被告免于刑事处罚,另三人分获3到24年。
  据了解,德宏州芒市万静、谢丽华等5名女子涉嫌以高额利息为诱惑,从事集资诈骗、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6.8亿人民币。 被告人万静自2004年至2011年9月,以投资液化气供应站、土地、成品油,投资办加油站、购买炼油厂原始股为由,通过承诺高额利息回报向谢丽华、董自兰、穆芸、路光美等人大量吸收资金。由于初期得到万静的高息回报,谢丽华、董自兰、穆芸、路光美等人除将自己的资金继续投入外,还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将所募集资金再转付给万静,从中获取高额利息。期间,万静、谢丽华合谋伪造假房产证、土地证抵押借款,伪造假油单、购油预付款收据等,以月息5%-10%甚至高达30%-5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息的手段吸纳资金。截至2011年9月,万静、谢丽华、董自兰、穆芸、路光美共向上百人吸收资金,吸收资金总额和造成的损失均超过亿元。
  对此,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受审主犯万静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谢丽华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被告人董自兰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路光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穆芸因为自首并主动退交了全部涉案款,被免予刑事处罚。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