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 金银冶炼;矿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加工;电器修理;硫酸、液体二氧化硫、3,3—2 氯联苯胺盐酸盐、三氧化二砷的生产(许可证至 2017 年 3 月 7 日止);电解铜的销售;乙硫氨酯、巯基乙酸钠生产、销售;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复合肥的销售;氧气、氩气、氮气、氮气、铁粉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自营与代理业务。以下为各分公司凭分公司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金矿采选,金银冶炼,一类机动车维修,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贵金属延期交易,金融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