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公告日期:2020-08-2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受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或“公司”)委托,担任高鸿股份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高鸿鼎恒41.77%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持续督导工作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独立财务顾问仅对本次交易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截至2020年4月14日,高鸿股份本次交易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手续,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华融证券持续督导工作已结束。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融证券对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本次交易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经高鸿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684 号),高鸿股份获准非公开发行 27,542,993 股股份购买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鼎恒”)41.77%的股权,发行价格 11.60 元;非公开发行 13,377,775 股股份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人民币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第 712094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由于公司理解上的偏差,高鸿鼎恒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物流费的情况,经公司研究后,2019 年 8 月 27 日,高鸿鼎恒使用自有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物流费 11,396,598.75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 2019 年 12 月 13 日第八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2019 年 12 月 30 日 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45,891,285.00 元及相关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其中 2019 年 12 月份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 万元,2020 年上半年补充流动资金 1,334.04 万元(含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 金额募集资金总额 155,182,190.00减:发行费 6,093,000.00募集资金净额 149,089,190.00加:全部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449,129.64减:截止2020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302,934,918.39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3,197,905.00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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