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请问?这个情况我能算是债权人吗?我被对方开车(自己的)撞成重伤,在我治疗期间,对方将车低价过户给了别人。半年后,法院判他赔偿我20万。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我想撤销他的转让行为。请问?这个情况我能算是债权人吗?
专家回答: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由于对方应当对你承担金钱给付义务,因此,你可以算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