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能不能列出计算公式,具体解释各代表什么?谢谢啦!)甲公司2000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7000万股,2000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普通股平均市场价为每股10元,2000年度,甲公司发生的与其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4月20日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以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础每10股送1股,除权日为5月1日。(2)7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管人员6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时按4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行权日为2001年8月1日。(3)12月1日,甲公司按高价回购普通股6000万股,以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用。问:甲公司2000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各是多少?
专家回答:1.基本每股收益=(税后利润-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平均股数。现在主要计算加权平均股数。
发行股票股利期数为27000*0.1*8/12=1800万,高管的股票在第二年,不用计算,回购即减少股票股数为6000*1/12=500万,所以加权平均股数为27000+1800-500=18300。
所以基本每股收益=18000/18300=0.98元。
2.稀释每股收益,就是由于其中的股票期权所影响普通股股数。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6000-6000*4/10=3600万股。所以总的加权平均股数为18300+3600=21900.
稀释每股收益=18000/2190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