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是什么意思?《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是什么意思?知道的朋友可否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专家回答:比如一个主债务1000万元,为了该债务设定了一个500万物的担保,同时还有一个担保人。债务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债权人主张担保责任,这时债权人对500万物的主人表示所可以免除这个500万物的担保,因此,那个保证人就只需承担剩下500万的担保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