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东方日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的公告
2020年9月9日 9:52:25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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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8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0-125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15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开披露,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文件,公司将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9 月 8 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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