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可以通过本公司提供的委托方式或银行端委托方式(电话银 行、网上银行)发起由相应存管银行账户划转至信用资金账户(机构户只能从银行端发起);
2、您须通过本公司提供的委托方式(网上交易、热键方式)自行将 普通证券账户下的股票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
注:您提交的担保证券应当符合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当您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可以将信用账户内资金和证券划转到存管银行账户和普通证 券账户,但转出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转出担保品的方式和转入的方式一致。
4、如果您没有负债,可以将信用账户全部资金和证券划转到存管银 行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
注:融券卖出资金不可转出。